小美从上海来杭州玩儿。由于欠有外债,她想搞陪侍服务挣钱快。于是就通过社交软件,招徕服务对象。结果有一男士上钩,以服务三小时2000元的价格谈成了生意。三小时服务完成后,小美又提出服务以整夜,再增加1000元。遭到那位男士的拒绝。于是两人发生争执,接着小美报了警。
两个人的行为都是犯法的,小美为什么还要报警呢?我揣测有以下原因:
第一、小美可能受到了威胁。
小美要求继续为男士服务,男士明确拒绝后,可能小美还在纠缠。在这种情况下,男士可能会用威胁的语言赶她走。比如“你再不走,我就弄死你!”小美听到威胁,可能怕这个男士向她下手,于是就报了警。
第二、小美误读了自己的职业。
小美可觉得自己为男士服务,有明码标价:服务一次1000元,服务三小时2000元,过夜3000元。这里面,自己没有欺诈行为。警察来了,自己也不承认搞了性服务,可能就会蒙混过关。
第三、小美贪心过重。
小美已经拿到手了2000元的服务费,她还想通过警察的调解,让这位男士按3000元的价格向她付费。她会对警察说,这位男士的服务超过了三个小时,应该按照过夜的标准付费。这可能是小美的如意算盘。
第四、小美想报复男士。
小美和男士发生争执、纠纷后,小美可能想,我独身一人,我不怕丢人显眼;你男士有妻子儿女、有单位、有身份,我让你下不了台,看咱们谁受的损失大。小美报警是为了报复男子。
其不知,报警后,两个人的行为都违法,都要受到处罚。小美的2000元非法所得要没收,每人有可能还要接受5000元的罚款,并拘留15天。
这真叫作茧自缚、自投罗网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