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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刷视频时,我看到了一则引人关注的视频:一个孩子口渴了,在商场里喝了一瓶饮料,结果妈妈去结账时被收银员要求10倍赔偿。这件事情让我想起我父亲也干过同样的事情,因此我非常感兴趣,看完整个视频后,我发现事情经过如下:
一位妈妈带着孩子去商场游乐场玩,上午时分,她自己带的水已经喝完了,孩子又口渴了。于是,妈妈就带着孩子去商场负一楼的超市,准备给孩子买点喝的。到了超市,这位妈妈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,并拉着孩子去收银台结账。可是排队的人很多,粗略估计需要排20多分钟的队才能轮到她们结账。
孩子实在太口渴了,怎么能忍受20多分钟的等待呢?于是,妈妈就打开了饮料瓶,让孩子先喝了一点,然后再拿着半瓶饮料去结账。孩子一边喝着水,一边等待结账,而手中的饮料瓶早已成了空瓶子。收银员看到她们手中的空瓶,就询问:空瓶怎么回事?
妈妈解释道:孩子太口渴了,我先让她喝了一点,现在我拿着空瓶来给钱了。可是收银员却认为她们是偷了水,因为她们在没有付款之前就已经喝了水,根据超市规定,这就是偷,要10倍赔偿。收银员要求这位妈妈付30元。
这位妈妈很生气,她认为自己并没有偷东西,只是在排队结账前给孩子喝点水。于是她拿出手机,对着收银员喊道,10倍赔偿这事,物价局知道吗?这瓶水你是不是要收30元,你要收我就给。言外之意是,有了这个证据,就会去物价局投诉。
收银员害怕了,赶紧找来了超市经理来处理这件事。经理给这位妈妈倒了杯水,并解释说,每个月超市在盘点货物时,都会遇到一些人偷偷吃掉、喝掉后不给钱的情况。因此,超市定下了10倍赔偿的规定。但这位妈妈并没有偷水,只是在排队结账前给孩子喝了点水,所以并不需要赔偿。最终,经理向这位妈妈道歉,并叮嘱收银员原价收这瓶水的钱,不再要求10倍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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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这个视频,文文爸真心为这位妈妈的高情商反击点赞。随后,我将这个视频转发到一个育儿群,提醒大家,以后去超市买水,得先给钱再喝水,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群里的家长们看完这个视频,也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与观点:
有人说,自己也经常先喝水后结账,有次带孩子去商场游乐场玩,孩子也是口渴了,非要喝水。到了超市后,看着那个人之多,只有让孩子先喝水,再拿着空瓶去结账,得亏收银员没有让我10倍赔偿。我觉得这10倍赔偿就不合理,人家又不是不给钱。
也有人说,超市里的商品,在未给钱之前都不属于你,是属于超市的。所以,是不能先使用再付款的。再说了,如果狂超市的人都这样干,然后拿着一堆空瓶、袋子去结账,那超市收银处不成垃圾场了吗?
还有人说:只要拿着空瓶子去结账付款,就不能算偷,也不应该10倍赔偿。
看着育儿群中家长们的各抒己见,文文爸发现大家说的都挺有道理的。那么,在超市购物,“先使用后结账”这种行为,真的合理吗?真的违法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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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则视频的爆火,也引起了不少律师的注意,他们纷纷发视频为大众讲解。其中一个律师说,从法律上来说,盗窃的前提是:必须具备非法占用的目的。
而从监控显示来看,这位妈妈将饮料给孩子喝了之后,拿着空瓶到收银台主动结账。就说明她们并没非法占用超市商品。再说,在超市内,消费者可以随意拿任何的商品,只要到收银台正常结账就行。
所以,这位妈妈的行为,并非盗窃,也不存在违法行为。但在文文爸看来,“先喝水后付款”的行为虽然不违法,但也真不能鼓励,否则就会影响到超市的管理,你说呢?
有家长可能会说,那孩子口渴了、饿了忍不住啊,就是要喝、要吃怎么办呢?
带孩子逛超市,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类似情况的发生,文文爸采用的引导方法是这样的:强化孩子的规则意识!
带女儿逛超市时,她看到好吃的零食、蛋糕、水果都想马上吃。要是以前呢,文文爸可能就会先给她吃点,再拿着袋子去结账。
在看过这场超市“闹剧”后,我也意识到了培养孩子规则意识的重要性。就给她入手了相关的绘本,通过简单易懂的绘本故事,让孩子了解逛超市的一些规则,并明确告诉孩子:在超市里,我们可以任意拿商品,但在没付钱时,这商品就不属于我们,是不能打开食用的。必须在付钱之后,才能食用。
此外,家长们在带孩子逛超市时,一是得注意安全,超市人来人往,孩子又活泼好动,稍不注意,就易磕伤碰伤;二是要避免大声喧哗,坐推车的孩子,尽可能的让推车不挡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