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在山东泰安一粥店菜市场门口有人发生冲突,15岁男子跟随父亲到菜市场内送货,期间73岁的男子因为防疫工作将其阻拦,随后发生口角,双方爆发冲突,15岁男子将其暴力致死。
在这个社会里面,15岁不应该称之为孩子,因为目前大家都知道,随着经济条件越来越好,小孩的生长发育更加健全,往往15岁的年龄就有了20岁的身体和力气。
随后,该人员被派出所带走调查。
看到此新闻,不禁让我们想到以前发生类似的事情
早在19年10月20日,和10月23日连续发生两起青少年暴力事件,在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。
19年10月20日,13岁的大连男孩杀害十岁女童,同月24日,仁寿县某中学内,一学生持砖头将老师严重打伤。
网友们纷纷建议修改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当然,在随后10月26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犯法罪进行了修订。
该如何使这样的事情发生率减小?
青少年身心发展过程当中,需要家长学校的指引、监督,需要良好氛围的社会环境,三方共同协作,才能够使他们朝着健康阳光的方向发展。
特别是在学校当中,我们对于学生的教育不仅仅只能够停留在课本,更多的应该是德智教育,目前教育环境也朝着这个方向努力。
当然也希望学生们的配合,才能够使工作效率更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