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名就读于广东某高校的大学生,因病在家休学,在校期间和寝室同学关系不好。3月16日下午,其父亲与他谈心在父亲与校方进行沟通时,而他拿起菜刀冲到家门外。
接着惨剧发生,嫌犯对着楼下玩耍的小女孩,用菜刀照着小女孩的头连砍五刀,刀刀致命。小女孩便倒在血泊之中,失去生命。嫌犯却并不害怕,嘴里喊“我不是弱者,我要报复社会”。
小编觉得这起惨剧中,嫌疑人之前因病在家休息,不知道是精神障碍还是心理、生理疾病。以此为依据,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,犯罪嫌疑人为何能下此毒手?
如果杀人的直接诱因跟精神障碍还是心理疾病有关,那跟受教育程度没有直接的关系。因为受教育并不能使一个人减少发生精神障碍和心理疾病的机会。
如果嫌疑人杀人像他自己杀人后喊的那样是为了报复社会,而自身并没有心理和精神疾病。那么嫌疑人从本质上是一个藐视法律,任性冲动,缺乏良知的人。
我们应该反思什么
首先,为什么经过十几年的教育,犯罪嫌疑人已经是读大学的人,却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,自我约束意识,以及基本的良知。我们的教育,对此该付怎样的责任?
其次,教育不是万能的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明显的精神症状或心理问题,校方和家庭已经有了一定的重视,却任由这样的人,出现在公共场所,给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。
不管面临什么事情,在自身面临痛苦矛盾时,正常的人应该是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,让内心的风暴过去。而不是像那名大学生一样,以报复社会、伤害弱小的方式来解决问题。
我们的教育最应该让学生得到的不是知识,而是内心的良知,是对自我的约束和对生命的敬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