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兰娟院士是一个值得尊敬的院士!但是有时候她必须想这样一个问题,那就是国家并没有给这些什么影星,网红,的发过什么工资,甚至可以这样讲,除了国家的什么一级演员二级演员呢,可能发过一点工资。真正给他们发工资的人是那些粉丝。笔者在这里完全没有必要说他们是无脑的什么之类的话,当爱国主义教育和荣誉感教育缺失的时候,有些东西的出现是必然的,其实不过就是一个合理追星的问题。
因此限制他们的工资还不如直接重税更好,比如赚100块钱交90块钱的税!当然,这也许对有些人来说很苛刻,反过来讲,如果这些演员的工资确实是国家发的,那就很容易限制了。问题却不是这样。
有时候真的想限制他们,甚至可以规定,一个粉丝给一个网红赠予多少钱的时候,或者送什么礼物的时候,不得多余多少钱,多余这个数目,税务部门可以岢以双重的税,比如演员要交这些钱,赠予这些钱财的人也要交税。
追星是有代价的,钱虽然是你自己的,想怎么花就怎么花,但是正如各方面的税的税点是不一样的(比如什么遗产税,维修税,都有不同的税点。),那么追星税呢??只要你敢设置一个很高的税点,那也是无可厚非的,规定如此谁又敢说个啥呢?你敢偷偷摸摸的赠送或者赠予,抓住了就重判。